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变更公告

致投资人:

【富恩德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】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(以下简称“该基金”)于【2020年6月17日】成立,并坚持规范运作,稳健运营。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,我公司拟根据《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》的第【十一】章第【(十一)】条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。


1、 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明细表

《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》条款具体修改如下

序号:1

位置:第十一章第(十一)条第1款

原条款:孟力,工商管理博士、美国威斯康星大学MBA,20多年金融从业经验,对二级市场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。

现条款:刘华峰,北京大学硕士学历,曾担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轻工、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、有色金属行业首席分析师。


 根据《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》第【十一】章第【(十一)】条第【2】款规定:【“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变更投资经理,并在变更后及时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。


特此公告!


富恩德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2020年9月23日

 


2020年9月23日 13:51